李子柒方:2017年12月就已经与微念无经纪合约
三言财经 10月26日消息,天眼查信息显示,10月25日,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刘同明,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案件新增立案信息,一审原告为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审被告为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刘同明。经办法院为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但值得注意是,10月14日,财经网曾发表“微念投资方人士:李子柒确与其经纪公司有矛盾”相关报道。报道指出,李子柒与杭州微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念)在利益分配上产生分歧。
在财经网的报道中,一位微念的投资方人士透露,按照李子柒和微念签订的合约,双方的关系是“博主”与“MCN”,而非合伙人;李子柒品牌由微念负责,整个电商和李子柒本人没有太大的关系。
当时,对于上述报道,李子柒助理回应称李子柒在2017年12月就已经与微念无经纪合约了,她还晒出了微念此前对于网上传言的回应。在回应里,微念明确指出2017年7月,李子柒和微念更换合作模式,合约模式转合资公司模式,共同成立四川子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李子柒助理转发了财经网、品玩等关于投资人说法的报道,并表示“拜托各位老师写稿子前多了解情况!希望大家不造谣不传谣”。
此外,关于其他传言,李子柒助理表示无法理解,“最近就真的很离谱,一会儿团队被挖了我们也是从网上知道的!一会儿账号没了也是从网上知道的!一会儿IP没了我们也是从网上知道的!甚至前两天!我们人都成假的了………真心不晓得这些假消息为什么可以形成传播,但不造谣不传谣是咱们每个互联网用户的基本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