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立项制定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关于征求《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意见的通知,国家标准计划《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由工信部提出,委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执行。主要起草单位包括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项目周期22个月,于2024年3月22日申报。
目的和意义:通过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约束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功能表现,促进提升产品安全性能,减少由于产品性能缺陷导致的安全事故,将有助于提升我国道路交通整体安全水平,实现标准内容对于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产品形态的全面覆盖,为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在引导生产企业产品迭代升级,协助提高行业对于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试验技术水平,引导完善相关产品测试设备等多方面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此外标准技术内容在合理可行前提下与国际协调一致,将极大地减少企业研发成本和设计难度,对于我国同类产品的国际化发展,消除国际贸易中技术壁垒也将起到重要作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装配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M和N类汽车。 本标准规定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主要包括运动控制能力、驾驶员状态监测、驾驶员干预、系统边界及相应、系统探测能力、系统安全性要求、功能安全等方面,并规定相应的审核要求,明确典型工况的试验方法。(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