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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19-03-03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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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财经3月3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2月19日,【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是赫美集团第七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案所对应执行标的为18921858。


3月1日,赫美集团因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存较大差异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赫美集团于2月28日披露了《2018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业绩快报》,预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3.88 亿元,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为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承担违约金及赔偿、补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


对此,深交所表示高度关注,要求公司自查后说明业绩快报中的商誉减值迹象发生的具体时点、原因、依据以及合理性;同时说明减值准备及风险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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