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财经 12月5日消息,据裁判文书网所公布的法律文书显示,2020年9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网秦创始人林宇遭非法拘禁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两名被告人亢某、商某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两名被告人因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0年11月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据刑事判决书披露,被害人林某1陈述称,其自2016年11月开始到2017年12月被两伙人非法拘禁和绑架。第一批人是从2016年11月10日晚上到2017年8月底,第二批人是2017年8月底到2017年12月27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认定:2016年11月10日,被害人林某1在北京市朝阳区被人强行带走。2017年8月的一天,被告人亢天辉指示被告人商凤起在xx高速xx出口处从一男子手中接到林某1,并带至亢天辉在天津的暂住地对林某1进行看管。同年9月,亢天辉、商凤起开车将林某1带至黑龙江省伊春市继续看管。同年11月底12月初,亢天辉、商凤起开车将林某1带至福建省厦门市继续看管。2017年12月27日,经警方电话通知,商凤起带林某1返回北京,并和亢天辉一起入住酒店。次日,林某1返回家中。2018年8月12日亢天辉、商凤起向公安机关投案。公安机关扣押了亢天辉的苹果牌手机2部、商凤起的OPPO牌手机1部,现在案。另,公安机关查封了亢天辉的房产一处,现移送在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亢某、商某法制观念淡薄,非法拘禁他人,二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人身权利,触犯了刑法,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惩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亢某、商某此前没有前科劣迹,主动投案,当庭对部分犯罪事实予以承认,故本院对二被告人所犯罪行均予以从轻处罚,并结合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予以量刑。二被告人的犯罪所得,依法应予追缴。根据在案证据,本院认定亢天辉非法所得人民币155万元,商凤起非法所得人民币28000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亢某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刑事裁定书中认为,上诉人亢某、原审被告人商某无视国法,共同长期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亢某、商某均系初犯,有主动投案情节,庭审中能如实供述部分犯罪事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原审法院根据上诉人亢某、原审被告人商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及对在案物品处理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证人史某证明:2018年春节后,林某1在网上多次攻击我,造谣诽谤我,发布虚假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还带着几十人到某公司想要强行接管,指使他的保安到我的另外一个公司北京某有限公司盗取公章,并用盗取的公章伪造文书。我认为我和林某1没有任何纠纷,我很难理解林某1为什么不停折腾我和公司。他的恶意指责和所说的一切,我认为都不对,相关问题都有官方的公告和声明。
据悉,2018年9月,林宇通过社交媒体公开表示自己遭到网秦联合创始人史文勇一年多的非法拘禁,并指控史文勇掏空上市公司。林宇称,自己已回归接任网秦CEO,并免除史文勇网秦董事长、董事、COO等职务。史文勇方面则在2018年9月10日发布声明予以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