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财经 3月23日消息,据安徽网报道,2021年3月6日,宿州的张先生接到医院通知其孩子病危。当晚11点张先生便从苏州乘车赶回宿州老家,路上电话联系其主管汇报情况并请假,但公司并未批准并在事后以连续旷工三天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据介绍,张先生在亚技精密元件(苏州)有限公司就职,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了十三年。他的儿子今年三岁多,去年8月份在宿州市立医院检查时,被诊断患有脑干胶质瘤。



对于请假,张先生称,“当时主管说请假要和老板说,他做不了主,后来老板说请假是不可能的,要不然就让张先生离职。”后来,亚技精密元件(苏州)有限公司方面以张先生请假未批,旷工三天违反员工守则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张先生说,他和公司还签订了一个协议。协议中,公司同意张先生回去照顾孩子,并为其保留劳动关系,不拿任何薪酬。另外从2020年10月1日起,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司缴纳部分也由张先生自己承担,直至到岗出勤后结束。

张先生说,“结果到这次请假,对方就不承认这个协议了,就要求我离职,但我不能离职啊,我还得挣钱救孩子啊。”
3月22日上午11时,亚技精密元件(苏州)有限公司的冯主管称,“张先生从去年9月份就一直开始请假,直到今年2月份才再次回来上班。3月6日晚,他也确实打电话和我说了请假的事,但我也需要和公司反映,由公司给出意见才行。当时公司答复是不予批准。
对于保留劳动关系的协议,对方也承认确有此事,冯主管称,但由于他孩子的病情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治愈,张先生请假也是一段时间一段时间的,公司这边建议让他先办理离职,等孩子的事安顿好后再回来上班,待遇也还会和之前保持一样。”对于公司作出的决定,冯主管表示,“我也只是传递公司的意思,解除劳动合同也不是我所能够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