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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Photo创始团队“闹掰”,联创被辞退,还原从仲裁到起诉全过程
Feng 2019-06-24 20:46

出品|三言财经 作者|丰收


公开报道显示,4月22日,云摄影服务商VPhoto宣布再获1亿元融资,此次融资系VPhoto成立3年来获得的第7笔融资,总获融资金额近2亿元。


但就在这笔融资之前,成立三年多的云摄影服务商VPhoto创始团队被曝“闹掰”。2016年以联合创始人加入VPhoto的李英华自述其被强制结束劳动合同。


几轮交涉无果,李英华最终申请劳动仲裁。那么这背后到底怎么回事?


融资前“被辞退”

李英华当场病发呼叫120

不认同裁决,向法院起诉


3月15日晚,李英华称受VPhoto创始人兼CEO曹玉敏邀请到公司与律师咨询股权合同相关问题,但实际见到的是公司劳动法律师顾水洋而非公司的股权律师,顾律师随即表示是代表董事会正式要与李英华洽谈劳动合同终止一事。


李英华事后透露,当天身体本就不舒服,谈话还未结束就觉得有些喘不上气了,随后她被120送到了长征医院。


李英华又补充,在3月16日却被单方面注销了其在公司的系统工作账号,清除出了工作群。随后,VPhoto创始人曹玉敏在公司全体大会上宣布李英华由于身体健康原因被停职休息。


3月25日,当再回公司时,李英华被以“严重违反员工手册”的理由发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李英华要配合公司办理股权回购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书


李英华透露,自己与VPhoto股权合同中有约定,除了早期出资的股权在A轮融资完成后变更外,另外的部分将以公司估值分段量化目标为节点作为股权的授予。4月份这次融资后,公司估值量化目标就会达成,将会获取部分股权分配。


唯存科技股权图


从唯存科技股权图可以看出,公司创始人曹云敏和陈文辉夫妇直接持有近50%的股份,李英华并未直接出现在股东中。


李英华表示,自己并未直接持有VPhoto母公司唯存科技的股份,其中部分期权由他人代持,并签有代持协议,还有一部分通过上海唯求存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间接持有。



数据显示,李英华持有唯求存在16.67%的股份,间接持有唯存科技股份。她表示股权应该要变更到唯存科技的,但是被拖延了数次,最后无奈被逼变更到了现在的有限合伙企业唯求存在。


李英华还指出,本来变更的日期应该最晚在2017年,但是被拖到了2018年8月。所以才有日积月累的关于诚信和契约精神的心结。



从李英华自述中看出股权利益是引起此次“纠纷”的重要因素。


仲裁历经2个多月,但对于最终裁决结果,李英华却表示完全“出乎意料”。她称对方只有空口指责,所谓的员工举报,却没有任何实名证人证言证据,却最终赢了。


李英华还透露,裁决出来后公司CEO曹玉敏发了一条朋友圈,内容是由于李英华缺少诚信和舞弊被合法解除劳动等。李英华称这对自己的名誉造成了非常大的影响,股权也面临被低价回购的风险。


而VPhoto官网的宣传页面也悄悄发生了改变,李英华的照片已经被处理掉。


原图(左二为李英华)


官网ps图


李英华不服裁决,于是在6月18日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法院已受理。


经当事人一方李英华女士的同意,三言财经获取了整个裁决过程的相关审理资料,其中包含案件双方争议的诸多细节,涉及到的具体事项较为繁琐,下文叙述中会对材料内容按照重要性做适当筛选。


李英华提起仲裁申请

是否存在违纪问题是争议重点


整个仲裁期间,案件双方进行了多次证据的提交,案件细节部分也较多,争议主要围绕李英华是否违反员工手册,存在违纪行为。


李英华在4月2日提交的仲裁申请中指出,该解除劳动合同书并未写明其具体违反了哪条规则,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请求VPhoto母公司唯存科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仲裁申请书


5月5日,唯存科技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证据材料,其中主要包括6项证据:劳动合同、员工手册及送达凭证、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及通知函、奖金的相关凭证、合作项目的相关凭证、董事会决议及公告。


唯存科技提交的证据


最后一项是董事会决议和公告,则证明董事会已经进行了新的组织架构调整,李英华原有的职位已经不存在,事实上无法恢复李英华的现有职位。


值得注意的是,奖金的相关凭证、合作项目的相关凭证是唯存科技认为李英华存在违纪的部分,也是解除与李英华劳动合同的主要原因所在。


在关于奖金的相关部分,唯存科技指出李英华2018年1-4月、5-7月以及8-11月的总计超85797.55元的奖金并未用于部门奖励,严重违反员工手册。


合作项目权益方面,唯存科技指出李英华未经公司同意,私自占用客户置换权益,侵占公司利益,严重违纪。其中包括媒体班课程学习名额和某活动评审名额的两项置换权益。


关于媒体班课程学习名额的合作权益


关于评审名额的合作权益权益


医疗期被解除劳动合同

李英华称程序不合法


对于上述举证,李英华方面提交质证意见和证据。


李英华的质证意见


李英华提供证据证明该通知函是3月26日才由物流寄出,而合同解除通知书的寄送日是25日。据此,李英华方面认为这不符合劳动合同法43条中事先通知工会的程序要求,属于程序不合法。


3月18日公司向李英华下发通知书,内容为“经董事会决议,考虑您的身体健康原因,暂停您在公司的所有职务,在职务暂停期间,您不必至公司上班,公司将依法向您发送劳动报酬”,事实上唯存科技是认可李英华处于医疗期。


董事会通知书


且根据李英华提交的医疗证明,医生建议其在3月21日至3月27日休息。另外,唯存科技也向李英华下发了病假回执,上面信息显示,“建议休息7天,开始日期3月21日至3月27日。


医院的病情证明


李英华的病假证明回执


以此,李英华方面认为自己处于医疗期,而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团队奖金灵活使用后难对质 

前员工实名证明用途,现员工又举报私用 

公司CEO有财务背景


对于涉嫌违纪的奖金部分,李英华方面给与了反驳。首先李英华承认自己确实三次申请了85797.55元的团队奖金。但是她表示,该份证据并未能证明“将奖金未用于部门奖励”,只能说明自己提取了奖金。


而且李英华称提取奖金是经过了公司审批同意的。


另外,李英华指出为了完成公司避税的要求,需将费用攒够税率较低的发票后一起申请报销,所以报销金额和实际金额并不一致。由于解除合同,甚至2019年的团建费用也是由李英华自己垫付,没有完成报销。


而事实上,李英华所说的这种攒发票一起报销的情况在财务工作中是“不能说的秘密了”。值得一提的是公司CEO曹玉敏有深厚的财务背景,公开资料显示其曾任500强外企亚太区研发财务总监。


为此,李英华自行统计了2018年1至11月团队奖金使用明细及相关的微信朋友圈截图、手机付款记录、微信红包发放汇总记录等,证明其将奖金用于组织员工聚餐、开展娱乐活动、发放微信红包、购买礼品用于维护客户关系等方面。


李英华统计的部分奖金使用明细


另外,也有公司前同事实名书面证明李英华将团队奖金用于团建活动中。




在5月7日,唯存科技又指出经员工举报,李英华未将申请到的团队奖金发给部门员工。



并且,唯存科技对李英华提供的团队奖金的使用明细部分证据表示质疑,总共涉及7个部分。


唯存科技质疑李英华使用团队奖金的7点


对于涉及奖金的部分,李英华方面做了一个总体说明:其一,唯存科技声称有员工举报,但是并未看到所谓的证据,反而质疑自己的证言不可靠。


其二,唯存科技主张李英华未用于部门团建,不仅一直未提供证据,反而一直对李英华提供的证据吹毛求疵,恶意曲解,歪曲事实,未尽到举证的责任。


其三,李英华提取的奖金,最初是被唯存科技CEO曹玉敏给与个人的开拓客户的提成,李英华主动用于团队建设与客户维护,且公司并未有过明确约定或指示仅用于某项特定的团建活动。


李英华强调且由于公司要求避税的要求,报销金额和实际金额并不一致。这在举证上就面临巨大的困难。


李英华否认私占公司权益 

指责公司未尽到举证责任 

课程名额归谁陷入“罗生门”


关于合作权益置换的部分,李英华指出涉及到的两个合作方的权益是由唯存科技批准的,不存在“占用客户置换权益”的情况。


其中媒体课程的是经过公司CEO批准的,为此李英华提供了与公司CEO曹玉敏的对话聊天,以证明经过了公司的批准。



李英华与曹玉敏的微信聊天记录


另一评审名额是对方邀请且经公司批准担任的,李英华指出自己是代表公司参见相关活动,并提供了当时活动的邀请函。


但是公司却否认了李英华的说法,指责其通过欺骗手段占用公司权益。


5月10日,唯存科技再次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代理意见和补充证据。


唯存科技展示了一张署名李英华于2018年4月12日发给唯存科技CEO曹玉敏的邮件。邮件内容中有“她推荐我可以去旁听他们的媒体班课程学习,但不算正式学员”。



以此,唯存科技认为李英华是用了欺骗的方式,以偷换概念的方式占用了公司的课程名额,合作协议中的权益属于唯存科技。


唯存科技还指出,李英华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不能证明其参加课程是由公司批准的。


关于在某合作公司担任评委一事,唯存科技指出公司与该公司的合作协议中有明确的置换权益,并未李英华所说的工作职责,且李英华也没有该项工作职责。


对于上述的电子邮件,李英华方面对邮件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均不认可。李英华指出,该媒体课程入学需要资质,虽然合同中写入了置换权益,但是唯存科技CEO曹玉敏并不符合入学资质要求。这封邮件恰好表明曹玉敏明确知道李英华参加课程的情况。


李英华方面补充道,如果自己以旁听蹭课为由欺骗,那么唯存科技完全可以联系对方,输出正式学员。按照唯存科技的逻辑,既然李英华不是正式学员,只是蹭课,那么就更加不构成侵占公司置换权益了。


李英华方面强调,唯存科技自身不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自己侵占了公司置换权益,而且对自己提供的有力证明恶意曲解,歪曲事实,完全未尽到谁主张谁举证的责任。


按照李英华的说法,如果不是此次“辞退”事件,是不是就没有所谓的侵占公司权益一说了。


从事实上讲,合同内容并没有注明谁占有这一名额,权益是属于公司,关键就在于李英华是否取得了曹玉敏的批准。显然,现在是一出“罗生门”了。


至此,双方的提交证据和质证告一段落,接下来就是要等待最终的裁决结果。


认为裁决结果“出乎意料” 

李英华向法院发起诉讼


6月5日,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


仲裁委员会认定唯存科技提供的2019年1月新修订《员工手册》对李英华的行为适用。


本案争议的团队奖金项目,仲裁委员会认为李英华作为高级管理人员使用该资金项时汇报层级少,且采用先使用后报销的形式,报销要求也相对宽松,说明李英华较高的管理权力,与此适应的,对李英华诚信履行职责的要求也较高。


仲裁委员会指出,唯存科技否认了团队奖金可用于购买礼品维护客户利益关系,李英华未能充分举证。且即使该团队奖金的确用于李英华所述的用途,但根据李英华提供的朋友圈截图照片、证人证言及红包发放记录来看,难以对其主张的该费用的使用用途、方式、范围、对象等进行充分说明及印证。


对此,李英华应承担不利后果。以此,在仲裁委员会认定李英华严重违反公司《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


关于李英华参加媒体班课程的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出,虽然李英华有与唯存科技CEO曹玉敏的微信聊天记录,但难以明确表明授意其使用公司权益。


据此,仲裁委员会认为李英华未经公司同意而使用该课程名额的行为违反了《员工手册》相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仲裁委员会的最终裁决并针对活动评审以及医疗期的内容做裁定。只是在裁决书的陈述部分,唯存科技质证指出李英华是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受医疗期的限制。


对于上述判决,李英华在收到裁决书后表示不服该裁决,并于2019年6月18日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判决确认被告唯存科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3.5个月的双倍经济补偿金。


李英华也向三言财经透露,再回到公司上班的可能性已经不存在,现在主要的诉求是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则是出于自己的名誉问题,一则是是维护自己的股权利益。


她还进一步透露,自己已经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了,希望案件能够早日有个“完满”的结局。


目前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



就此事,三言财经采访了VPhoto方面,对方表示目前对李英华上诉一事并不知晓,不想作过多回应。他向三言财经发来了裁决书的截图,强调李英华是违反了员工手册,所有才被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对方表示并不希望事件进一步发酵,一切交给法律去解决,并表示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正的结果。


三言财经将继续跟进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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